项目名称: |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平行蒸发仪等实验室专用设备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238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实验室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预算(元): |
3,695,000.00(包A:1,255,000.00元;包B:2,440,000.00元)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 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 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 加盖公章);6)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电子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 |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04月30日 08:30 |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07日 17:3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5年04月30日 08:3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5日 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150.00(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08:3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
开标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09:30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工业区桂塘路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
经办人名称: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22805608 |
采购文件: |
注:采购文件仅限上班时间发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