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华南师范大学 的委托,对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心理学院采购实验室设备一批(共7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5-156004-04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心理学院采购实验室设备一批(共7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6,800
四、采购数量:7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华南师范大学化环学院、心理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子包1 |
光电化学测试系统; 臭氧分析仪、酸度计、臭氧在线检测仪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104500 元 |
化环学院 |
子包2 |
总有机碳分析仪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194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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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3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19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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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4 |
人类震惊反射实验系统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125000元 |
心理学院 |
子包5 |
心理应用技能训练平台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2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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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6 |
超低温冰箱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27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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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7 |
生理腕表记录仪等设备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298300元 |
2. 项目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各子包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提供 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 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各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15日 至 2016年06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售标书处(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5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5日14:00-14:30;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5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 地址:华南师范大学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020- 85211106 |
传真:020-85213508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
联系人:林晓娜 | 联系电话:020-66341719 |
传真:66341904 | 邮编:51004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郭小姐 | 联系电话:020-66341719 |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