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系统支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JYHG08153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系统支持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系统支持实验室仪器设备
2、采购预算:人民币535,400.00元
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不是电子流量计、零气发生器制造商的,必须提供电子流量计、零气发生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电子流量计、零气发生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商提供)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9:00起至2015年9月7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76874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