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江门市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二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江门市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二期)招标(招标编号:JM2015-B212)。
2、用途:标准化建设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大气有机污染物样品采样及预处理系统一套、自动固相萃取设备一套、气相色谱仪一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广州千尊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大气有机污染物样品采样及预处理系统、自动固相萃取设备、气相色谱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5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账号:675657748640)。否则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可
联系电话:0750-3503826
传真:0750-350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