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的委托,对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2015年第三季度仪器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MYGD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2015年第三季度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158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千尊,千尊公司,千尊仪器,千尊仪器网,广州千尊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 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2. 本项目采购涉及的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或者是中国境内非限制的进口产品,除在产品采购内容清单中注明的可采购进口产品,其他产品均为采购本国货物。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
此资格要求适用合同包一、二、三、四,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 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近 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登记证书、近一或三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经销代理授权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须知:
1.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招 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3.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室(地铁6号线东湖站B2出口旁)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室(地铁6号线东湖站B2出口旁)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室(地铁6号线东湖站B2出口旁)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2015年第三季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陈俏 |
采购人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话: |
020-37650664 |
电话: |
020-84106845 |
传真: |
020-37654254 |
传真: |
020-8410680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室(地铁6号线东湖站B2出口旁)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风信路11号 |
邮编: |
510000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陈俏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马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陈俏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4106845 |
开户行: |
广东南粤银行海心支行 |
|
|
帐号: |
98000123090000064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