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水务监测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水务监测中心实验室耗材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城市水质监测实验室耗材经费--实验室耗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5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