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692-159B0442048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6).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2、供应商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 采购人联系人: 郭先生 |
电话:020-66341984 | 电话:020-31819208 |
传真:020-66341796 | 传真:020-34819206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西路148号 |
邮编:510045 | 邮编:511400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