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廉江市石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廉江市石角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E64N144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石角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化验室设备
2、用 途:化验用
3、数 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5、报价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报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紫外分光光度计、精密电子天平、纯水机、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pH计)的合法授权证明。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和投标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 在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 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人亲自报名,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9月10日15时00分。(2015年9月10日14时30分受理报价文件的递交)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厅。
十、谈判时间: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一、谈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谈判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E64N1441C1.rar
采购人名称:廉江市石角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陈先生
电话:0759-2836677、2836676
传真:0759-283666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
邮编:524005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海景北分理处
账号:4400 1688 9420 530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