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东医学院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购置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353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实验室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预算(元): |
317,000.00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 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合法销售证明或代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08:30 |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06月01日 17:3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26日 08:3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06月15日 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150.00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5年06月17日 09:0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06月17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
开标时间: |
2015年06月17日 09:30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
采购人名称: |
广东医学院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 |
经办人名称: |
李国威 |
联系电话: |
22808266 |
采购文件: |
附加说明: 供 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